文化部文件
文社发[2010]5号
文化部关于公布一、二、三级图书馆名单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文化厅(局):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,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进一步加强对图书馆事业的管理,提高图书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,推动图书馆事业发展,构建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,文化部于2009年在全国开展了第四次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的评估定级工作。在各级文化行政部门、图书馆和广大图书馆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,评估工作已经圆满完成。依据第四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,经审查和公示,确定全国1784个图书馆达到三级以上图书馆标准。现公布如下:
北京市西城区图书馆等480个图书馆荣获“一级图书馆”称号;天津市武清区图书馆等410个图书馆荣获“二级图书馆”称号;天津市河北区少年儿童图书馆等894个图书馆荣获“三级图书馆”称号。
为了给予鼓励,,特向上等级图书馆颁发标牌和证书。希望有关文化行政部门对上等级图书馆给予奖励。希望荣获一、二、三级称号的图书馆珍惜荣誉,继续努力,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;希望尚未达标的图书馆,积极采取措施,按照评估标准的要求,努力尽早达标。各级文化主管部门、图书馆和图书馆工作者,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、创新意识、服务意识,不断提高图书馆的服务水平,充分发挥图书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,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特此通知。
二○一○年一月十九日
安 徽 省
一级图书馆名单
安徽省图书馆、合肥市图书馆、芜湖市图书馆、马鞍山市图书馆、铜陵市图书馆、桐城市图书馆、太湖县图书馆、宁国市图书馆
二级图书馆名单
合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、安庆市图书馆、巢湖市图书馆、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图书馆、淮北市杜集区图书馆、怀宁县图书馆、宿松县图书馆、无为县图书馆、临泉县图书馆、歙县图书馆、五河县图书馆
三级图书馆名单
淮南市少年儿童图书馆、阜阳市图书馆、宣城市图书馆、舒城县图书馆、萧县图书馆、霍山县图书馆、濉溪县图书馆、绩溪县图书馆、祁门县图书馆、黄山市黄山区图书馆、黄山市屯溪区图书馆、黟县图书馆、繁昌县图书馆、旌德县图书馆、休宁县图书馆、泾县图书馆、芜湖县图书馆、亳州市谯城区图书馆、定远县图书馆、青阳县图书馆、凤阳县图书馆、东至县图书馆、明光市图书馆、郎溪县图书馆、铜陵县图书馆、涡阳县图书馆、利辛县图书馆、寿县图书馆、颍上县图书馆、阜南县图书馆、蒙城县图书馆、潜山县图书馆、马鞍山市雨山区图书馆、马鞍山市金安区图书馆、和县图书馆、广德县图书馆、当涂县图书馆、长丰县图书馆、宿州市墉桥区图书馆、怀远县图书馆、霍邱县图书馆、南陵县图书馆、肥东县图书馆、庐江县图书馆、砀山县图书馆、肥西县图书馆、全椒县图书馆
(其他省市略)